本报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唐福元 王瑞丹)“清溪江的水变干净了,河岸绿了,环境好多了。”近日,湖南省常宁市西岭镇村民对前来回访的常宁市检察院检察官说。
清溪江发源于郴州市桂阳县,流经常宁市西岭、荫田两镇,最终汇入舂陵水,流域内矿产资源丰富。近年来,沿江采矿制砂企业日渐增多,由于无序开采,导致清溪江周边林地被毁,水土流失,河道阻塞。
2020年8月,在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常宁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第一时间赶赴清溪江沿岸调查取证。
在调查中,承办检察官发现7家采矿制砂企业未经环评即开工建设、生产,在环保设施不完善、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将洗制砂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水、污泥直接排放至清溪江。同时,河流沿岸还存在严重的偷挖滥采情形。
同年10月,常宁市检察院向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常宁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对破坏清溪江流域生态环境的7家企业进行综合整治,并责令相关企业限期修复生态。
今年3月,常宁市委、市政府出台清溪江流域环境整治方案。随后,常宁市检察院分别向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和相关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全面依法履职、切实推进流域治理。鉴于清溪江上游在行政区划上归属于郴州市桂阳县,常宁市检察院将位于上游的涉污企业相关线索移送至桂阳县检察院。
今年9月,常宁市检察院会同耒阳市检察院、桂阳县检察院联合会签意见,加强跨流域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间的协作配合。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10月12日,三个地区的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13家行政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坐到一起,就清溪江保护重点、难点及今后的治理措施等进行了充分研讨,并决定对舂陵水流域进行联合执法。